首先,备案编制作为一种录取干部的方式,有着自身的特点。在待遇方面来说,备案编制和一般的事业编制并没有什么区别,工资的发放也是由地方财政进行预算拨付,而且在入职以后,工作也十分稳定,不存在随意被辞退的可能性,因为使用备案编制的人员,也属于事业编制在职人员,自然也受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保护和约束。
对于使用备案编制的人员来说,其人员本身是没有编制的,编制属于单位所有,而干部职工和单位的关系仍然是合同关系,只是单位通过一定的程序决定将该编制给某位招聘人员使用,并在相关的部门进行备案,这样招聘进来的人员就属于备案制管理,编制属于单位而招录人员享受编制待遇。因此,从个人的经济待遇上来说,备案编制和一般事业编制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名称不同。
其次,在个人的发展上来说,备案编制还是有着一定的限制。如果备案制人员想要成为单位的领导,基本上没有机会,因为其本身并没有相应的编制身份。在干部的提拔使用过程中,需要核实干部的身份,这个工作主要由组织部门来完成的,而只要启动相应的程序,那么备案制人员就会在提拔的过程中因为身份不符合而终止提拔程序(备案制并不属于干部身份),因此,备案制在个人职务的发展上还是有着一定的限制,与此对应的一般事业编制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因为其身份在被赋予事业编制的时候已经确定。
同时,备案制人员如果想要从现在所在的单位调动至其他事业单位也基本上不可能。备案编制人员并没有和地方政府形成事业人事关系,其劳动关系是和招聘单位确立的合同关系,一旦离开原招聘单位,那么其劳动关系也会自然解除,而事业编制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人事关系,无论在哪个单位工作,都只是换了工作岗位,并没有改变自己的人事关系,因此,备案制人员想要调入其他事业单位基本上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