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是中华民族最原始的吉祥物之一。古时候,人们常把葫芦挂在门口,用来避邪、招宝。葫芦,寓意着“创世”“赐予”,是吉祥的象征,是驱除妖魔、避邪镇宅的宝物。
我国种植葫芦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距今约7000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就曾发现过小葫芦的种子。由此可见,葫芦曾与先民的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面就有“七月食瓜,八月断壶”的诗句,也就是说,当时的人们在七月摘下嫩葫芦吃,到了八月则摘下老葫芦做容器。
葫芦,不但在古代人民的物质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与文学、艺术、宗教、民俗及政治也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葫芦逐步由“自然瓜果”转变为“人文瓜果”,从而形成了源远流长的葫芦文化,成为中华民俗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古代的婚姻习俗中,新郎、新娘在新婚之夜要共饮“合卺酒”卺,就是把一只葫芦剖作一对瓢,以线相连,新婚夫妻各持一只饮酒合婚。
葫芦不但是民俗中使用的吉器,而且随着道教和佛教的先后兴起,葫芦也被纳入宗教体系,成为一种“灵物”。从此以后,葫芦便常常与神仙、英雄相伴,被认为是给人类带来福禄、驱魔辟邪的法器。乐善好施、行侠仗义的济公活佛,葫芦里总是盛着喝不完的酒。
在民间,因为葫芦与“福禄”谐音,故葫芦为福运的象征。其茎称为蔓,与“万”谐音,“蔓带”即“万代”之意。每个成熟的葫芦里面葫芦籽众多,人们又用它来象征子孙万代、多子多福。因而,葫芦被认为是融福、禄、寿为一体的吉祥之物。
古代的吉祥图案中有不少关于葫芦的题材,如“子孙万代”“万代盘长”等。还有些人家将五个葫芦用红绳串绑在一起,称为“五福临门”。
吉祥的葫芦文化,对我国少数民族的影响也十分广泛。云南的苦聪人,除了把葫芦当作祖先崇拜之外,还把葫芦籽当作护身符,缝在小孩的衣领上,保佑孩子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