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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爵位 爵位等级划分

这是古代天子对贵戚功臣的封赐。周天子将天下的土地、子民以分封的方式赐予下面的诸侯。诸侯受周天子之命,各自分邦建国,他们所立之国是周朝的下一级行政单位,周天子是政治上的共主。在《礼记》第05章-王制记录如下:

王者之制禄爵,公 侯 伯 子 男,凡五等。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这就是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同为诸侯,由于爵位的不同,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是不一样的,所领的封地大小以及管辖的军事力量也不同。周朝爵位的五等级:公 侯 伯 子 男,体现在封地上“公、侯田方百里,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发展到后世各朝代,对爵称和爵位制度有所改革。但总体还是继承了礼记中的王制等级,有些待遇体现在土地上,有些朝代体现在俸禄上,但关系上仍然是君臣关系。

爵位等级排列从小到大

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后代往往因时而异。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

一、公爵:

周朝的公爵只封给前朝的后裔,而周公之国鲁国只是侯爵国(鲁周公本人由于是三公之一也可称“公”,但仅限其本人,而不世袭。)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按照周朝的礼法,前朝后裔宋公、虢公、虞公等像周天子行宾礼,而齐侯、徐侯、黄侯等行臣礼。

按照周朝的从封地来说其实周朝是延续夏商的三等爵位,不过将第一级在封给宋国、虢国等时予以了特殊的“宾礼”地位明显优于其它侯国。

二、侯爵:

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只授与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周朝春秋时代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蔡国、卫国、邢国、晋国、燕国、管国、滕国、杨国、箕子朝鲜、薛国、焦国、赖国、纪国等。

西周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齐桓公会盟诸侯一同尊周王以后,周王给予升爵一级的奖励,从侯爵升为公爵。并将女儿嫁给齐桓公,由同姓诸侯鲁公主婚。

三、伯爵:

伯爵是五等爵的第三等。周朝诸侯国中伯爵国有吴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杞国、毕国、霍国、郕国、燕国等。秦、汉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伯爵。唐朝设县伯爵,宋朝、明朝有伯爵。清朝有伯爵,分三等。

四、子爵:

子爵是五等爵的第四等。西周的子爵国有楚国、巴国、耿国、越国、邾国、莒国等。

秦、汉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子爵。唐朝设县子爵,宋朝有子爵。明朝不设子爵。清兵入关后,时以满语称精奇尼哈番,意思是”正官”。此后清朝设子爵,分为三等。

五、男爵:

男爵是五等爵中的一个等级。按出土的甲骨文,至少商朝时已经有了“男”这一爵位。周诸侯中的男爵有“许男”、“骊戎男”等。

从王或者公的家族中分化出来的后世子孙,一般获封为子爵和男爵。

诸侯分管的等级

卿大夫位于诸侯之下,分为两个等级:上大夫卿,下大夫卿,他们既可以服务于周天子,替他处理具体行政事务,也可以成为诸侯们的幕僚。

分为三类:上士、中士、下士,指级别低一点的官员,士不同于一般的庶人,其社会地位要更高一些,但这种地位又是不稳定的。士再往下,就是处于最基层的庶民。

在西周社会,士及士以上的各个阶层,都可称之为是贵族。

欧州各国爵位

古代欧州各国爵位与西周时期的划分方式也有许多相似之处。欧洲的贵族爵位也是5个等级,即Duke,Marquess,Earl,Viscount,Baron,与我们西周时期诸侯的5个等级相同。后来用中文翻译的时候,就直接用西周的诸侯爵位名称与其相对应,即Duke=公爵,Marquess=侯爵,Earl=伯爵,Viscount=子爵,Baron=男爵。

在英国的五级贵族爵位中,公爵最高,一般为王国下面某公国的领主,这一点与西周的公非常相似。侯爵位于伯爵之下,一般为统辖边境地区的封疆大吏;伯爵低于侯爵,他们同样执掌一方,只不过辖区面积一般要小于侯爵,一般只掌握几个郡。子爵是最后出现的爵位,其原意为“郡守”,即一郡之长官。他们本来是伯爵的副手,后来逐渐独立,可以自建城堡,直接控制一块领地。作为贵族的最下层,男爵的数量是最多的,此爵位后来逐渐发展成为纯粹的头衔,与封地性质没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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